“中國殺毒業第一假案”中,遭受牢獄之災的北京東方微點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田亞葵,近日獲得國家賠償。
記者從市檢一分院獲悉,刑事賠償金加上精神損害撫慰金,田亞葵11個月的冤獄共獲得賠償款77538.22元。
田亞葵因涉嫌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侵犯商業秘密罪被刑事拘留,經檢察機關批準,被公安機關逮捕。
之后,公訴機關審查認為,田亞葵的行為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認定田亞葵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其不起訴。
隨后,田亞葵提出國家賠償。
近日,檢察機關依據新國家賠償法對田亞葵提出的賠償予以確認,有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案件簡介
2005年7月,正當東方微點公司為新品籌備上市時,公司遭到市公安局網監處的調查,理由是“反病毒公司資質調查”。
事隔一個月后的8月30日,田亞葵被刑事拘留,繼而被批準逮捕,總共被羈押11個月。
事發后,東方微點公司四處上訴、舉報。司法部門介入后發現,市公安局網監處原處長于兵收受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賄賂,而惡意陷害東方微點公司。去年8月,于兵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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