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市一名網上銀行儲戶,因其網銀賬戶上的存款被黑客轉走,以銀行對其網銀個人信息和資料未盡妥善保管義務為由將銀行告上法庭,日前,一審法院以該儲戶舉證不力為由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一審查明,2006年11月15日,李某在建行瓊海支行處申請辦理了一張龍卡儲蓄卡,并開通了網上銀行,成為該銀行的網上簽約客戶.其后,李某通過網上銀 行進行網上購物數次后發現,其卡內資金已全部被轉出,經查詢得知卡上的1120元被黑客分三次轉入上海快錢信息服務的賬戶內,且此筆錢是用于消費還是已被 提現,銀行無法查出該筆錢的確切去向,雙方遂向公安機關報警.
經查,使用網上銀行的用戶與銀行簽訂網上銀行交易協議后,應自行設定登陸及交易密碼.客戶在進行網上交易時憑其所設定的登陸及交易密碼進行相應的操作.使用網上銀行進行交易不涉及銀行的簽名、確認程序.
本案中,李某被轉出的1120元均是通過正常的登陸、密碼驗證及網上交易程序完成轉賬的.李某未能證明該三筆款項損失是因網上銀行的過錯所導致.同時,建行瓊海支行提供的證據顯示,中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交易平臺,是經中國人民銀行安全檢測并批準使用的交易系統.
據此,一審認為,網上銀行自助交易,須憑用戶的賬號、身份證號碼、密碼及唯一的安全證書方可登陸網上銀行進行交易,李某的資金損失,是由于未對個人信息和資料妥善保管所致.其資金損失是在客戶端形成的,而非通過攻擊或進入銀行的系統所致,因此銀行方面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遂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請.
一審法官由此提醒,網上銀行和網絡購物等方式方便快捷,但容易泄密的弱點也不容忽視.客戶在進行網上操作、網上 |